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晋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函〔2024〕78号)精神,我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报名参加此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的技术工人,凡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等级晋级培训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工作满1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工作年限10年并聘任初级工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工作年限15年并聘任中级工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工作年限18年并聘任高级工满5年,可申报技师;工作年限21年并聘任技师满5年,可申报高级技师。
(三)从部队退伍安置或企业调入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退伍安置或调入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分别满5年、10年、15年及以上,依据退伍安置或企业调入等相关文件分别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考核。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
申报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申报表》(附件1)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审核
推荐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申报人员名册》(附件2)电子版通过OA飞星系统报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米热古丽,打印一份纸质版花名册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人事处审核。
(三)报材料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4月2日;单位汇总报人事处截止日期为4月3日14点前。
四、 相关要求
(一)申报表中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处必须字迹工整;资格文件(文号)一栏填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资格文件文号;所在单位初审意见处加盖公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未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申报表填写内容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严肃处理。对填写虚假信息的个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培训考核。
五、其他说明
工勤人员岗位聘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参加此次工勤人员技能等级晋级考核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仅作为其中条件之一。
联系人:米热古丽 联系电话:876277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