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疆农业大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 知
校属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正逢第40个教师节。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师努力做“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成为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在本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五年及以 上(即2019年9月以前到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本校从事管理服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以前到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本年度拟评选师德标兵10名,优秀教师4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共计70名。其中“师德标兵”从“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中产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实行差额评选,具体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三)推荐人选向基层一线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倾斜,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评人数不超过学校评选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
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无违规违纪问题,并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育工作者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无违规违纪问题,并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凋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四、评选程序
各单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采用民主集中、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要确保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组织推荐(6月14日—6月21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推荐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最终确定拟推荐对象。推荐对象根据推荐类型填写《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并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签字、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以上材料均提供纸质版1份,于6月21日18:00前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7F009),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王娅男处。
(二)评审(6月22日—6月28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组织教师工作委员会召开遴选会议,并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三)公示(7月1日—7月5日)
对学校审议通过的推荐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2024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一律不得参选。推荐的优秀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近两年获得过“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本次不再推荐。
(二)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确保所有候选人平等参选,对未严格评选程序的单位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为保证学校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推荐评选工作安排,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
新疆农业大学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