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者:王维维发布时间:2024-07-11浏览次数:10

新疆农业大学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主体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号)结合《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新农大党办发201940号)精神,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师工作部统筹协调职能处室通力协作、各单位具体负责、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   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各单位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类管理考核,与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三条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1名校领导分管师德师风工作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主要校领导抓好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和联系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第四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均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等职责。各基层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三章  职责内容

  各二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部门和校党委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落实落细。

(二)充分发挥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各项工作部署,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师德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三)强化师德日常教育,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推动良好师德师风形成。

(四)督促教职工党支部加强对青年教师、海外归国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教职工党支部在教师聘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涉及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中发挥政治和师德双把关作用。

(五)做好人才引进的政治把关,坚决落实人才引进三必谈制度,即一是学科负责人要与引进人才进行谈心谈话;二是支部书记要与引进人才进行谈心谈话;三是党委书记要与引进人才进行谈心谈话。从不同层面了解新进人员的思想动态、对国情、社情、形势政策的认识,及个人思想道德水平情况。

(六)做好师德师风典型人物挖掘,积极选树、全面宣传师德师风典型人物,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典型、争做典型,激发教职工崇德修身的内生动力。

(七)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教职工群体、采取灵活多样方式与教职工交心谈心、解疑释惑、了解思想动态,解决实际问题,梳理和研判本单位师德师风领域风险隐患,切实加强风险隐患的预防处置工作。

(八)主动上报本单位发现的师德失范问题,按上级要求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对师德失范人员的处理措施。

(九)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要将师德考核情况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党支部对标争先、人才引进、绩效分配、各类评优指标、研究生招生指标等形成联动机制。

(十)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激励机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优先推荐。

    (十一)建立并完善教职工师德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应建必建、不漏一人,将当年退休人员档案及时移交教师工作部进行归档

    (十二)每年与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一次《师德师风承诺书》,承诺书签订与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一并进行,承诺书签订后存入师德档案备查。

(十三)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其他工作。

第六条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

2.配合学校师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向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汇报1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1.督促校院两级党组织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校院两级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任清单,并把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作为警示教育、校内巡察、监督执纪的重要观测点。

2.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监察对象及时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处理,常态化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工作。

(三)组织部

1.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要点。

2.落实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醒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解决教职工实际困难。

        3.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形成指导督促、培育创建、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依托学校党校,抓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推进实施育人育才强师培训计划,每学期组织开展1-2育人育才强师专题培训。

        5.指导教师党支部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及教师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按要求配备达100%,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6.积极探索依托教学组织、科研团队、功能群组等创新党支部设置,加大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年度教师党员发展计划100%完成。

        7.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及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8.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

(四)宣传部

        1.组织开展高质量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务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定期编制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建设规划。

2.深化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将师德教育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政治学习中

3.深入挖掘教职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背后的思政元素,通过校园官网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集中进行师德典型宣传,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

       4.建设教师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阵地,通过学校官网、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集中发布和展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及成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

        5.每年开展1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感受度和满意度测评。

        6.建立教师思想政治状况定期调研制度,形成科学、客观的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报告。

        7.建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报告评估。

(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1.定期编制教师师德师风工作建设规划。

2.严把人才引进入口关,将师德师风要求纳入入职审查、聘用合同等,提高人才引进质量。

3.严把教师培养关对外出学历提升、业务培训、访学深造的教师严查师德师风情况

        4.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体系,定期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各类师德典型评选活动,选树表彰优秀教师。

5.每年对全校所有院系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专题调研,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形成调研报告

6.建立师德师风监督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师德师风预警和师德失范处置机制、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师德警示教育,落实师德违规情况半年报告制度,严守师德师风底线红线。

        7.每年开展教师群体的敏感性因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筛查情况及问题处置情况。

8.向相关部门提供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线索信息,研究上级有关部门推送的重大违反师德师风案例处理情况。

9.对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建议并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10.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教职工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及相关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六)教学管理部门

1.制定教师育人工作量认定和激励制度。(教务处、研究生院)

       2.做好新进教师始业教育,在新进教师岗前培训中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师德专题教育等课程。(教务处)

       3.加强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的指导,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其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在育人实践中锤炼高尚道德情操。(教务处)

4.加强教师课堂教学纪律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负责对教师教学事故的调查处理相关处理情况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参与对其他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教务处、研究生院)

5.做好研究生导师遴选的政治审查工作,做好研究生导师在招生参与权学业指导主导权评奖评优学籍处理等建议权方面的规范管理。(研究生院)

(七)科学技术处

1.严格落实《新疆农业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教职工在科研项目中师德师风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

2.参与教师在科研项目中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应取消其参与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资格。

(八)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联合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做好公派留学、因公出国人员的出国前政治审查工作。

         2.外国专家在校开展工作期间,做好遵守本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相关课堂教学要求的提醒。

(九)离退休职工服务处

做好退休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学习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退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十)校工会

        1.建立健全教职工身心关爱、人文关怀机制,加强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问题预警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为教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2.创新工作形式,精心组织开展好教师节、新进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光荣执教30年纪念仪式、礼敬退休教师等活动,弘扬尊师风尚和教育家精神。

        3.依法维护和发展教职工权益,促进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职业环境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及时解决教职工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诉求,努力创造有利于教职工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问责制度

第七条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坚持权责对等、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具体问责措施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修订)》新农大党办发202320号)文件第四条执行。

第五章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