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三批“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维维发布时间:2024-07-04浏览次数:10

关于启动第三批“天池英才”引进计划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近日,自治区人社厅下发了《第三批“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精神,我校启动申报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引进人才类别

“天池英才”引进计划下设领军人才、特聘专家、青年博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个专项“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特聘专家(特聘教授)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范围

1)2023年1月1日以后,从疆外全职来疆工作的引进人才(含已签订意向协议拟来疆工作的人才)、疆外博士毕业生、疆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往届未落实工作的博士毕业生、新进站和出站留疆工作的博士后。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博士学位。

2)2023年申报该计划未获批后在职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者;或在疆内单位离职后,在职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者,可申报。

3)新疆用人单位派出的带薪在职博士,或从疆内单位离职后,入职其他疆内单位者(进站博士后除外)不得申报。

、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请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看《指南》了解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注册账号,在“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人选申报”模块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2.制定任务目标。用人单位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本单位账号(二级学院账号),为申报人制定工作目标、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等相关内容;

3.用人单位推荐。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从系统生成并导出《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下载打印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4.主管部门推荐。用人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书》统一交到人事处,学校签字盖章后取回,将签字盖章页扫描上传后,在系统内提交至学校;

5.主管部门复审。学校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提交至自治区人社厅。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上申报。用人单位推荐2024年7月19日前完成,学校审核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须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指导督促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

(二)各学院作为具体用人单位,应全面分析引进人才的专业背景、技能特长和发展潜力,在申报过程中为其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确保人才作用发挥最大化。

 

联系人:陈思思  0991—8762771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991—3193615,13565409505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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