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免学理由 | ||||||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注:
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室审核。
2.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幼儿园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
3.各地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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