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申报职称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认定。具体内容为:
(一)对申报人进行政治审查和师德师风审议。突出政治标准,重点审查申报人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奋力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方面的思想认识和现实表现。对思想政治素质表现不过硬,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实施“一票否决”。
(二)对申报人学术成果进行政治审读和鉴定。其中,凡是人文社科类,以及其它意识形态领域或属性较强或涉及国家主权、安全以及民族、宗教等内容要重点审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政治性、政策性偏差和失误,是否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其出版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并据实及时提出审读报告,存在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