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
2.必须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做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并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4.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5.举报人有权要求与举报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二、举报方式
信函或现场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行政楼七楼教师工作部(人事处)009室,邮编: 830052
电话举报: 0991-8762771
邮件举报:jsgzb@xj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