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员

发布者:李放滔发布时间:2018-02-28浏览次数:1071


关于我校2018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员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8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少数民族中青年教师。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国爱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奉献精神。

(二)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作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暖昩、行动不动摇。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者应优先推荐。

(三)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课题研究、项目开发能力,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三、培养方式

选拔推荐的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派往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四、经费保障

学习期间学员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由国家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全额支付。

五、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网(www.xjzcsq.com[少数民族特培]栏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后,依据职称申报流程逐级审核。经基层单位推荐、人事处严格审核,填写《2018年申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在网上提交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填写过程中请参考网站相关业务指南,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0991-31936152887709进行咨询。)

(二)纸质材料报送。个人在网上填写完申请材料并提交后,在系统中自动打印《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逐级上报,由学院、人事处严格审核汇总后,填写《2018年申报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报送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18228日—37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838交到人事处米热古丽处,逾期不予受理。

、学员待遇

1、学员在培训期间,其待遇按选送单位在岗人员对待,来回交通费、生活补助及住宿费由培养单位承担。

2、特培学员在特培期间或特培期满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特培学习经历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3、特培学员特培期满后返回工作岗位,可申请“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项目”,由自治区科技厅审批,划拨一定经费,用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自治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项目,选派优秀的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的综合素质。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 米热古丽

联系电话:0991—8762771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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