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公布了2017年自治区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名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经自治区博士后资助经费评审委员会评审,评选出12个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扶持经费资助单位(每个单位资助经费8万元)、6名优秀博士后特别资助人员(每人资助经费8万元)、50名优秀博士后普通资助人员(每人资助经费3万元)。园艺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农林经济管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得自治区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扶持经费资助。刘美君、付强、阿里亚·拜都热拉、陶洪飞、阿依吐尔逊·沙木西、李柳、李月、陈虹等8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普通资助。目前,我校累计获得自治区人社厅优秀博士后配套资助34人,其中优秀博士后特别资助1人,优秀博士后普通资助35人。
自治区博士后资助旨在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激励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科技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博士后资助经费的激励作用。博士后管理工作也是我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校吸引、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为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