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高发水等14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相应职务的通知
新农大人发[2017]11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经主管部门审批,我校高发水等14位同志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高级(11人)
根据自治区职称办“新职称办[2017]75号”文件批准,高发水、帕哈尔丁·赛福丁、王业、马生军、谭春萍、孙伟、匡代洪、马志强、李盈科、周蓉、汪玉涛等11位同志自2016年12月31日起,获得自治区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中级(3人)
(一)根据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乌教人【2013】13号”文件批准胡霞,自2012年12月25日起,获得中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16年9月通过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厅“新人社办【2014】12号”文件,朱初开通过2013年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考试,获得儿科学(中级)任职资格。
(三)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新人社函〔2016〕4号”文件,陈玉平通过2015年自治区会计专业会计师考试,自2015年9月起,获得自治区会计专业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14位同志自2016年12月31日起聘任相应技术职务,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