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马瑛等78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相应职务的通知
新农大人发[2017]06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经主管部门审批,我校马瑛等78位同志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高级(37人)
(一)根据自治区职称办“新职称办[2017]43号”文件批准,马瑛、杜惠敏、刘尊奇、吴彬、沙尔山别克·阿不地力大、郭俊先、李琳、王金泉、张辉、刘晓东、陈波浪、秦伟、张捷(援疆)13位同志,自2016年12月1日起,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高等学校教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自治区职称办“新职称办[2016]78号”文件批准,刘耘华、邵伟、臧长江、白羽嘉、付强、史慧君、刘英玉、刘志有、关全力、张庆萍、阿依努尔·阿米尔汗、高桂珍、杨卫君、吴鹏昊、韩剑、孟军、宫经伟、彭亮、李巧19位同志自2016年9月24日起,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高等学校教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根据自治区职称办“新职称办[2016]100号”文件批准,于辉同志自2016年10月20日起,获得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根据自治区职称办“新职称办[2016]101号”文件批准,于月华同志自2016年10月21日起,获得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根据自治区职称办“新职称办[2017]25号”文件批准,周新庆同志自2016年12月26日起,获得自治区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根据自治区职称办“新职称办[2017]48号”文件批准,附属中学郜宪坤、李奇发2位同志自2016年12月17日起,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中级(38人)
(一)经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张杨、祁志伟、桑川、张静、靳伟、袁盼盼、赵涛、王磊、赵文锴、杨宁霞、何帅、唐江华、古再丽努尔•阿布都卡地尔、帕尔哈提•玉山江、马薇、库福立、葛清、唐清亮、孟远远、沈建刚、戴文娜、地力胡马尔•尼亚孜、冯鹏飞、范宏民、迪力夏提•卡迪尔、夏新彬、海拉提•艾尼瓦尔27位同志自2016年9月25日起,获得自治区高校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科人字[2016]148号”文件批准,唐学鹏、李华杰、马福东、马晨4名同志自2016年10月21日起,获得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根据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新社职字[2016]3号”文件批准,陶崇鑫、张绢2名同志自2016年10月28日起获得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四)根据自治区文化专业职务系列职称改革办公室“新文职改办字[2017]4号”文件批准,冯丽同志自2016年11月25日起,获得自治区图书资料专业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教人[2017]6号”文件批准,附属中学迟京烨、张奎、谢程福3名同志,附属小学范晶同志自2016年12月17日获得自治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初级(3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教人[2017]6号”文件批准,附属中学闫强国同志,附属小学唐霞、阿拉依·木沙汉2名同志自2016年12月17日起取得自治区中、小学二级教师专业技师职务资格。
以上78位同志自2016年12月31日起聘任相应技术职务,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23日